裴松之(372-451), 字世期, 河東聞喜(今山西聞喜)人。裴松之士族官僚家庭出身, 祖父裴昧官居光祿大夫, 父裴圭曾任正員外郎。裴松之從小喜愛讀書, 8歲時已熟知《論語》《詩經》諸書。後博覽典籍, 學識日進。
晉孝武帝太元十六年(391), 裴松之任殿中將軍, 時年20歲。晉安帝隆安二年(398), 其舅父豫州刺史庾楷聯合兗青二州刺史王恭等攻打建康。兵敗, 庾楷投奔夏口的桓玄。庾楷推薦裴松之擔任新野太守。裴松之考慮風險過大, 遲遲不肯動身。不久, 軍閥火拼, 庾楷死于桓玄之手。裴松之免去了一場殺身之禍。
義熙初, 裴松之先後擔任員外散騎侍郎, 吳興故鄣縣縣令等職, 後升調回朝廷,
改任尚書祠部郎。義熙十二年(416), 太尉劉裕(即宋武帝)率軍北伐。裴松之時任司州主簿隨軍北行。劉裕十分賞識裴松之, 贊他有“廟廊之才”, 將他轉任治中從事史。晉軍占洛陽後, 劉裕委任之為封國世子洗馬。裴松之成為劉裕集團中的重要成員。
東晉時曆仕零陵內史、國子博士等。入宋後任中書侍郎。宋文帝以陳壽所著《三國志》記事過簡, 命他為之作補注。他在《上三國志注表》中說, “臣前被詔, 使采三國異同以注陳壽《三國志》。壽書銓敘可觀, 事多審正。誠遊覽之苑囿, 近世之嘉史。然失在於略, 時有所脫漏。臣奉旨尋詳, 務在周悉。上搜舊聞, 傍摭遺逸。按三國雖歷年不遠, 而事關漢、晉。首尾所涉, 出入百載。注記紛錯, 每多舛互。其壽所不載, 事宜存錄者,
則罔不畢取以補其闕。或同說一事而辭有乖雜, 或出事本異, 疑不能判, 並皆抄內以備異聞。若乃紕繆顯然, 言不附理, 則隨違矯正以懲其妄。其時事當否及壽之小失, 頗以愚意有所論辯。”所以裴注不僅解釋地理名物等, 更主要的在於補充原書記載的遺漏和糾正錯誤。同一事幾家記述不同的, 他都收錄進來, 以備參考。對於史事和人物, 裴注有所評論;對於陳壽議論的不當, 裴注也加以批評。裴注搜羅廣博, 引書首尾完整, 不加剪裁割裂。為了注釋《三國志》, 他收集了三國時期的原始材料達一百五十多種, 博引各家著作的原文, 注文字數約超過原文的三倍。據沈家本統計, 注中引書“經部廿二家, 史部一百四十二家, 子部廿三家, 集部廿三家, 凡二百十家。”由此許多《三國志》中失載的歷史事實得以保存。裴注中也有運用傳統注釋方法的地方, 《四庫全書總目提要》說:“其初意似亦欲如應劭之注《漢書》, 考究訓詁, 引證故實。……蓋欲為之而未竟, 又惜所已成, 不欲刪棄, 故或詳或略, 或有或無, 亦頗為例不純。”侯康說:“至於箋注名物, 訓釋文義, 裴注間而有之而不詳, 蓋非其宗旨所存。” 楊翼驤先生在《裴松之》一文中將這部分裴注歸納為字音、文義、校勘、名物、地理、典故若干類。他認為:“作注的目的主要是增廣事實, 而這一類的批註不過是附帶的工作”。他注《三國志》的重點是補闕和糾謬。正如他在《上三國志注表》中所說:“壽所不載, 事宜存錄者, 則罔不畢取以補其闕;或同說一事而辭有乖雜, 或出事本異, 疑不能判, 並皆抄納, 以備異聞;若乃紕繆顯然, 言不附理,
則隨違矯正以懲其忘;其時事當否及壽之小失, 頗以愚意有所論辯。”裴注的最大特點, 就是廣采博引, 極大地豐富了原書的內容。特別是他所引用的原始材料今天大部分已經亡佚, 幸而保留在裴注中, 因而史料價值就非常珍貴。讀《三國志》時, 一定要把裴松之的注文當作正文來讀。裴注為史書注釋開闢了新的廣闊道路。
針對當時史書“疏略寡要”、“時有脫漏”的問題, 裴氏將補闕列為第一項, 主要補記重要事件與人物。如曹操推行屯田一事, 陳壽僅在《武帝紀》和《任峻傳》中用50幾個字略作記載, 僅僅說明了“軍國之饒, 起於棗祗而成於峻”。而曹操在這一重大決策上有何認識與領導, 推行中有何艱辛, 推行後有何成效, 陳壽則未作評敘。裴注以180字的篇幅闡明了以上問題, 將屯田一事作為曹魏定國的重大國策看待, 在掌握史事要領這一層面上, 裴氏顯然高一籌。又如諸葛亮七擒孟獲一事, 反映了蜀漢以“攻心為上”的和戎政策, 又是進行北伐前安定後方的重要措施, 陳壽一筆帶過, 而斐氏補充200多字, 其識見亦在陳壽之上。王弼開魏晉玄學之先聲, 陳壽僅以23字記之。裴氏引何邵《王弼傳》補其生平與學說, 引孫盛《魏氏春秋》反映時人的評斷, 引《博物志》介紹家世, 為我國思想史的研究, 提供了重要史料依據。馬鈞其人其事, 在《方技傳》中了無涉及。裴氏以1200多字補充其生平與重大發明創造, 有關指南車、翻車、連弩、發石車以及織綾機的記載, 反映了當時的科技生產水準, 填補了科技史研究的空白。與重大事件與人物有關的重要文獻亦是補闕的內容, 如曹操的《明志令》、《舉賢無拘品行令》、曹丕的《與吳質書》, 李密的《陳情表》等, 亦由裴注得以傳世。
所謂備異與懲妄, 是針對同說一事, 而各書記載卻“辭有乖雜, 或出事本異, 疑不能判”之情況而言的。“並皆抄內、以備異聞”為備異, 依本志或引證它書做“隨違矯正”工作, 為懲妄。二者往往難以截然分開。如劉備三顧茅廬一事, 《諸葛亮傳》所記情節已人所共知, 但魏人魚豢《魏略》和西晉司馬彪《九州春秋》所記則不同, 認為是諸葛亮先拜訪劉備。裴氏將兩書記載均抄錄於注中, 可為備異;又對其說加以辨析, 引《出師表》所說“先帝不以臣卑鄙, 蝟自枉屈, 三顧臣於草廬之中, 咨臣以當世之事”一段, 說明“非亮先詣備”這一結論, 可謂懲妄。這種備異, 懲妄, 往往以壽書作為對比對象, 再擴及到對其他史書的品評和總結。如在《魏書·文昭甄皇后傳注》中, 錄有王沉《魏書》褒美甄后的記載, 與壽書截然不同。裴氏依據《春秋》之義, 認定《魏書》“崇飾虛文”, 並說“推此而言, 其稱卞、甄諸后言行之善, 皆難以實論”, 從而斷定“陳氏刪落, 良有以也”。
對陳壽失誤而他書正確處, 亦作明確判斷。如《吳書·樓玄傳注》引虞博《江表傳》所載樓玄自殺事, 裴氏徑直判斷為“《江表傳》所言, 於理為長”。《吳書·諸葛恪傳注》引胡沖《吳曆》所載, 裴氏判斷為“《吳曆》為長”。這種評斷, 在論辨一條中有更多體現。論辨包括評史事與評史書兩個方面, 評史事者隨處可見, 是史家主體認識的直接表達, 因與本論題關係不大, 故略而不論, 評論史書, 則有總結同期史著優劣的史學批評的意義, 是本文討論的內容之一。裴氏對《三國志》一書的評論, 既有在上表中的全面評價, 又有散見於各注中的肯定或批評, 是較為全面的。
圍繞《三國志》及其裴注, 實際上可以提出兩個問題, 第一, 為什麼《三國志》寫得如此簡略?第二, 為什麼裴松之要不避繁瑣徵引那樣多的史籍?
有一種意見認為, 陳壽所見到的材料有限, 所以《三國志》寫得簡略。這種意見有一定道理, 因為裴注中所徵引的許多書在陳壽寫《三國志》時確實還沒有問世。但這樣解釋也有問題, 因為畢竟還有些書是陳壽有可能見到的。陳壽撰寫《三國志》在西晉太康元年(西元280年)平吳之後。據楊翼驤先生《中國史學史資料編年》所列, 在此之前, 專記三國歷史的史書如王沈《魏書》、韋昭《吳書》, 魚豢《魏略》、《典略》已經問世。此外, 如趙岐的《三輔決錄》、謝承的《後漢書》、王粲的《漢末英雄記》、司馬彪的《九州春秋》等也早已完成。《三國志》的成書年代, 史無明文, 楊翼驤先生書編于太康六年(285年)下。案語說明道:“考《三國志》卷48《孫皓傳》云‘皓舉家西遷, 乙太康元年三月集於京邑。五年, 皓死於洛陽。’此為《三國志》中記事最晚之一條, 則陳壽著成全書必在太康五年孫皓死後, 故編于本年。”據同書, 著有《帝王世紀》、《高士傳》的皇甫謐卒于太康三年(282)。陳壽寫《三國志》時見到皇甫謐書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。以上這些書裴注中都徵引了。據《三國志人名索引》附錄《三國志裴注引書索引》, 裴注引用《魏書》一百九十條、《魏略》一百七十九條、《典略》四十九條、《吳書》一百一十九條、《三輔決錄》九條、《後漢書》十二條、《英雄記》六十九條、
《九州春秋》二十六條、《帝王世紀》一條、《高士傳》六條。這些材料陳壽應能見到, 但他並沒有以此來充實《三國志》, 倒是南朝的裴松之完成了這個工作。《三國志》卷21《王粲傳附吳質傳》載文帝與吳質書, 近二百字, 而裴注詳引《魏略》所載此書, 竟多達八百餘字。裴松之就此解釋說:“臣松之以本傳雖略載太子此書, 美辭多被刪落, 今故悉取《魏略》所述以備其文。”關於曹魏屯田, 據楊翼驤先生統計, 《武帝紀》中僅用了“是歲用棗祗、韓浩等議, 始興屯田”十三個字來敍述。在《任峻傳》中又用了“是時歲饑旱, 軍食不足, 羽林監潁川棗祗建置屯田, 太祖以峻為典農中郎將。數年中, 所在積粟, 倉廩皆滿”四十一字。而裴松之在《武帝紀》中引用王沈《魏書》的記載, 補充了一百四十七字。由此看來, 對《三國志》的簡略不能只從陳壽所見材料的多寡這個角度來加以解釋, 還必須另想辦法。
裴松之嫌《三國志》寫得簡略, 而這樣的意見在他以前是未曾見過的。《三國志》剛問世時, 獲得了一片讚譽聲。《晉書》卷82《陳壽傳》稱:“時人稱其善敍事, 有良史之才。夏侯湛時著《魏書》, 見壽所作, 便壞己書而罷。張華深善之,
謂壽曰:‘當以《晉書》相付耳。’其為時所重如此。”本傳又稱:“元康七年, 病卒, 時年六十五。梁州大中正、尚書郎范頵等上表曰:‘……故治書侍御史陳壽作《三國志》, 辭多勸戒, 明乎得失, 有益風化, 雖文豔不若相如, 而質直過之。願垂採錄。”東晉時, 習鑿齒從正統論的角度對陳壽書以魏為正統的寫法提出異議, 在其所著《漢晉春秋》中堅持以以蜀漢為正統。正統問題是政治問題, 從學術的角度仍然不見對《三國志》的批評。看來, 簡略在晉人眼裏是不成問題的, 只是到南朝裴松之才將其視之為缺點。這就提示我們應當從時代學術風氣變化的角度來思考這個問題。對於《三國志》主要肯定其成績。